關于2025年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申報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總工會、咸寧高新區總工會,市直各相關單位工會:
根據《湖北省省部級困難勞模補助資金管理辦法》(2025年2月7日修訂印發)、市總工會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申報和發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這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湖北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以及明確享受湖北省勞模待遇者(以下簡稱省部級勞模)。嚴重違紀違法受到處理或正在接受調查的、撤銷榮譽稱號的、移居國(境)外的、去向不明且失去聯系的不納入發放范圍。
二、申報類別
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類別:生活困難補助金、特殊困難幫扶金、省部級勞模慰問金。
三、申報生活困難和特殊困難補助金條件、標準和程序
(一)生活困難補助金申報條件及補助標準
1.在職省部級勞模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職省部級勞模生活困難月補助金標準線為6566元。月補助額以勞模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月補助金標準線的差額部分,最高月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元。
2.離退休省部級勞模生活困難補助標準。離退休省部級勞模生活困難月補助金標準線為3552元。月補助額以勞模本人月平均收入低于月補助金標準線的差額部分,最高月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元。
3.農民省部級勞模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農民省部級勞模,男勞模年滿60周歲、女勞模年滿55周歲且無固定收入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生活困難月補助標準線不低于1000元,有極少量固定收入的,月補助額為勞模月平均收入低于月補助標準線的差額部分。
(二)特殊困難幫扶金申報條件及補助標準
1.省部級勞模本人罹患符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發布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2020年修訂版)》以及國家和本省醫保、衛健、銀保監等有關部門規定的重大疾病病種范圍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報銷和城鄉醫療救助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幫扶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
2.因勞模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達到勞模大病起付線,即本地大病保險起付線的60%,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等報銷和城鄉醫療救助后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幫扶標準不超過個人自付醫療費扣除勞模大病起付線后的部分。
3.因勞模存在勞動功能障礙或生活自理障礙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應提供有關部門鑒定材料,補助標準不超過8個月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對于不便于提供上述鑒定材料的70周歲(含)以上的勞模,經本地本單位工會入戶調查,書面證明確實存在困難的,可以參照4個月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適當幫扶。對于因病住院存在生活自理障礙,聘請護工護理的,可以依據住院期間聘請護工的護理費用發票給予適當幫扶,幫扶標準不超過護理費用的 50%、個人因病困難幫扶總額的 20%。
4.對于無法提供醫療票據,但確實存在家庭生活困難的勞模,由基層工會出具書面說明,由各縣(市、區)總工會經集體研究后,可給予適當幫扶,幫扶標準不超過4個月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5.勞模去世當年或次年可根據困難情況發放一次性特殊困難幫扶金,勞模家屬可視情況給予適當慰問(不超過2000元標準)。
6.省部級勞模配偶、由省部級勞模獨立贍養的父母,失業無固定收入、月均收入低于本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及成年子女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須由勞模監護撫養,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可以給予適當幫扶。
7.省部級勞模家庭遭受意外事故、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經有關部門出具財產損失證明,可以給予適當幫扶。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困補助:
1.家庭人均收入(即家庭總收入除以家庭總人數)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2倍的;
2.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不主動就業或者經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
3.安排子女進入高收費私立學校或自費出國(境)留學;
4.本人或配偶購買非生產資料性質價格超過15萬元機動車
5.家庭成員名下自有住房超2套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面積達到當地人均住房面積2倍以上(單套自住房除外);
6.本人或家庭成員為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7.年度內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自費出國(境)旅游的;
8.其他不宜幫扶的情形。
(四)生活困難補助和特殊困難補助申報程序
1.個人申請。由勞模本人向基層工會或鄉鎮、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實事求是地反映本人收入情況、家庭困難狀況及原因,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癱瘓等勞模,可由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所在單位工會等代為辦理。
2.基層工會初核。基層工會或鄉鎮、街道工會進行入戶調查或者向相關機構核實情況,對符合補助條件、擬進行補助的人員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基層工會或鄉鎮、街道工會出具意見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
3.縣(市、區)工會核實。縣(市、區)工會對申報對象進行復核,必要時要深入申報對象所在地或單位進行核實并出具意見,負責本地困難勞模對象的確定和補助金額的核定及發放,同時將相關證明材料存檔備查。
四、省部級勞模慰問金申報條件、標準和申報程序
(一)勞模慰問金申報條件及標準
今年,除繼續執行開展生活困難補助和特殊困難幫扶用途外,對80周歲(1945年10月1日前出生)及以上省部級勞模進行慰問,每人發放1000元慰問金。
(二)勞模慰問金申報程序
由縣(市、區)總工會、咸寧高新區總工會對所管理的省部級勞模身份進行認真核準,對符合條件的進行統一申報,在《2025年省部級勞模慰問資金統計申報匯總表》(見附件4) “慰問金” 欄申報填寫。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執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專項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溫暖送到勞模心坎上。
(二)各地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申報和發放工作,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嚴格審核申報對象的身份、收入和困難情況,做到精準識別。
(三)要全面摸清省部級勞模健在人數,確保不漏一人。
9月8日前,各縣(市、區)工會完成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發放工作。9月22日前,各縣(市、區)工會將補助資金發放情況匯總,并將匯總材料報送市總工會經濟技術勞動保護部。材料包括:①各縣(市、區)工會補助資金申報發放工作總結(總結包含資金發放實施方案、發放程序、具體做法、取得效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勞模滿意度等內容);②補助資金發放情況和下一年度擬申報補助資金情況匯總表(附件3)?Exce1 版和領導簽字、加蓋公章的掃描件。聯系人:阮玉潔,電話:8253609,電子郵箱:772633432@qq.com。
附件:1.2025年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申請表
2.2025年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申報統計表
3.2025年度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發放和下一年度擬申報補助資金匯總表
4.2025年省部級勞模慰問資金統計申報匯總表
5.2025年省部級困難勞模補助資金申報材料一覽表、申請2025年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資金公示模板
附件3:2025年度省部級勞模困難補助資金發放和下一年度擬申報補助資金匯總表.xls
附件5:2025年省部級困難勞模補助資金申報材料一覽表、公示模板.wps
????????????????????????????????????????????????????????????咸寧市總工會辦公室
?????????????????????????????????????????????????????????????2025年6月30日

